根据财税[2013]37号文,本市从8月1日起对融资租赁应税服务部分增值税涉税事宜处理如下:
一、 关于销售额
1、只有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可以实行差额征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
(注意设备价款不能作为扣额在销售收入中扣除,只能是取得进项发票然后作进项抵扣。对于不能取得进项发票的情况,我区税务局已了解情况并加以研究。)
2、扣额部分应当取得符合发票、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能扣除。
中国财税浪子公共微信taxlangzi提示:对扣除的凭证要求依据37号文判断。
3、售后回租业务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包括出租物的本金。
(不管新老合同,只要是交增值税的合同,从8月1日起的销售收入,就应该包括本金。)
中国财税浪子公共微信taxlangzi提示:这个是针对上海来说,2013年8月1日第一次进入营改增的地区,比如山东、海南、大连、青岛等不要受此影响,老合同可以依据老办法缴纳营业税。在上海,从8月1日起回租业务的本金纳入销售额。
4、售后回租发生坏帐,收回设备后进行销售处理时,原则上是按照适用税率17%进行缴税。
(因为承租方在购买设备款时已经进行过进项抵扣,出租方在拉回设备再销售时不应进行简易征收。这个问题我区税务局已了解情况并在进一步加以研究)
二、关于开票
1、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融资业务应收款项,按期向承租人开具发票。
2、售后回租业务中,开票金额可包括约定收取的出租物本金。
(也就是说融资租赁企业可根据承租方的资质情况,选择开具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但无论开具何种发票或者不开发票,收取的出租物本金都要作为收入计算销项税额。)
中国财税浪子公共微信taxlangzi提示:本金可以不开票,但税得交。
3、融资租赁企业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租赁物为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合同,可在合同中约定首期就有形动产价款一次性向承租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各期,按租金总额扣除有形动产价款后的余额部分分期向承租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关于即征即退政策
1、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即,8月1日起分子、分母都必须包含本金)
中国财税浪子公共微信taxlangzi提示:分子包含本金是不对的,分子包含本金应该理解为本金对应的税款。
3、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月期间发生的售后回租业务,应纳税额仍按前期本市已明确的口径,但是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该包括出租物本金等。(即,分子不含本金,分母含本金)
中国财税浪子公共微信taxlangzi提示:2012年12月1日到2013年7月31日执行财税【2012】86号文,此前完全执行上海内部口径。
4、8月底前先对2012年12月份的即征即退进行清理,(1)3%税负的口径就是分子不含本金,分母含本金;(2)对企业当期实际缴纳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额扣除即征即退增值税额后的余额,与按原营业税办法缴纳的营业税相比增加的税负可享受财政返还;(3)对企业当期实际税负未超3%的,经税务核准后与按原营业税办法缴纳的营业税相比增加的税负可享受财政返还;(4)放弃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必须出具书面承诺证明。
(财政会兜底,超税负是参照原营业税的税负标准。)
10月底前会对2013年1-7月份进行清理。
清理的程序和资料要求再行通知。
另:我区税务局会对融资租赁行业另外召开培训会。培训会后再有什么问题可以汇总到我这里,统一上报。
中国财税浪子公共微信taxlangzi提示:财政来想办法解决企业税负增加的问题,这是一个思路,但是无法保证这是一个长久之计。
中国的税法真奇妙,不需要白纸黑字和红头文件,专管员的口径要高于税法和税理。是纳税服务吗?是悲哀吗?是寻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