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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企争议解决 |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13-7-11 21:55:57 |
传统税法以权力为中心,以税务机关的单方意志为表现形式,但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国家树立行政服务化的观念,兼顾行政相对人的利益。税务行政机关偏爱权力手段的法律取向,已经越来越表现出与税法的法律价值相违背的一面,税收契约恰好适应了现代税法学的发展,为我们解决税收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的方法和思路。在解决税务争议时,税收契约成为税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外可供选择的重要方法。此外,税法中的效率原则也为税收契约提供了理论依据。契约中蕴涵的平等、协商理念正是我国当代税务行政中的稀缺品质。这种理念对于提升纳税人主体地位、增进税收公平、改善征纳关系、实现高效行政都颇具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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